登录模块加载中...
中国管理顾问
w
w
w
.
t
e
a
m
d
o
.
c
o
m
.
c
n

专家

顾问

经理人

白领

企业

老板

职员交流的会所

栖息的家园

传媒集团暴露公司治理缺陷


来源: 作者:常永新添加日期:06-06-17 14:41:33 责任编辑:


  对中国传媒业而言,传媒集团治理结构及治理机制的构建与完善,一直是讳莫如深的话题。甚至有观点认为,由于中国传媒产业的特殊属性,传媒集团的公司治理研究为时尚早。但曾被媒体炒作得沸沸扬扬的《广州日报》黎元江案及中国传媒第一股“北青传媒”事件,猝不及防地为中国传媒业敲响了警钟——虽然中国的传媒集团有其独特的运作机制,但如果中国传媒产业要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如果传媒集团要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那么,国内其他企业集团面临的公司治理困境,同样是传媒集团绕不过的一个“坎”。

  一、传媒集团凸显公司治理隐忧

  近两年,国内上市公司频频出事、丑闻不断,先有中国航油、创维数码,后有伊利股份、健力宝及四川长虹。其时间上有些巧合,但从公司类型及出事原因看,却有惊人的相似——问题都出在公司治理机制上。传媒业也没能幸免。从广州日报黎元江贪污受贿腐败案到“北青传媒”高管被拘事件,都暴露出传媒集团在公司治理上隐忧重重。

  谁来监管黎元江

  黎元江一度曾是传媒业声名显赫、叱咤风云的“明星”人物,被称作中国报业第一人。在他的领导下,《广州日报》由原来的10万份发行量、3000多万的固定资产,发展成为163万份的发行量、40亿总资产的巨型报业集团。其发行量在中国(包括港、澳、台地区)排第二,仅次于《人民日报》。

  但正是这个从报社总编辑走向广州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宝座的人物,在掌控广州日报社十多年的时间内,收受他人财物33万元、美元1.9万元、港币1万元,最后因“严重的贪污受贿腐败行为”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人民币。

  黎元江的悲剧,很容易让人想起陈希同、成克杰、胡长清、慕绥新等一批贪官纷纷落马的现象。分析此类现象产生的原因,腐败分子不能坚持党性原则、不能洁身自好等个人道德因素自然不能忽视,但这些个体原因却无法解释为什么腐败行为会接二连三地出现?为什么黎元江能权倾一时惟我独大?为什么黎元江能毫无顾忌地挥霍公款?为什么黎元江能明目张胆地收受贿赂?谁来监督这个广州日报的“No.1”?显然,黎元江案的背后有着深刻的制度性原因——虽然广州日报报业集团是国内第一家传媒集团,但它并没能真正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起规范的治理结构及治理机制。特别是报社领导层权力过大,但却没有相应的监督机构与约束机制。假使广州日报报业集团有健全的监督机制,有完善的财务制度,有严格的审计程序,有科学的考核方法,黎元江的悲剧应该不会发生。

  “北青传媒”事件说明了什么

  “北青传媒”首开内地报业境外上市之先河,展现了中国传媒产业资本运作的无限希望。然而,“北青传媒”上市不到一年,却出现了业绩狂跌、股价下滑、丑闻缠身的状况。“北青传媒”2005年中报显示,200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8%,其中广告收入下降36.9%,净利润大幅下跌99.76%。同时,由于公司管理层6名经营管理人员接连遭到司法部门的刑事羁押,公司股票10月3日在香港股市停牌,停牌前报收于13港元。

  不可否认,“北青传媒”上市对内地报业具有里程碑的意义。2005年《中国报业年度发展报告》分析,“北青传媒”成功在香港上市,成为首家境外直接上市的内地传媒企业,为开辟安全的融资渠道取得新突破。但“北青传媒”上市后出现的一连串丑闻,不得不引起业内冷静的反思。

  上市还不到一年的“北青传媒”不仅业绩大幅下滑、股价大跌,更出现了管理层涉嫌违法的事件,这不能不令人为其扼腕叹息。应该说,作为内地媒体到海外上市的第一家公司,不论是国内传媒业还是香港市场都对其寄予厚望,希望它能利用资本市场实现传媒集团做大做强的目标,更希望它能走出内地企业到香港上市的公司A股化的阴影。但“北青传媒”的这几位高管不是顺势做好公司,给投资者以优厚的回报,而是将公司上市视为“圈钱”与“上市公司利益个人化”的大好机会。就个人利益而言,他们达到了目的;但从公众利益而言,他们丧失了基本的商业伦理,将会对其他传媒集团到港上市造成信任障碍。“北青传媒”事件说明,虽然“北青传媒”按照上市公司要求,建立了一套公司治理结构,但其监督机制极其薄弱,监督作用普遍缺失,公司治理结构成了一个空架子。

9 7 3 1 2 3 4 4 8 :
上一篇:
下一篇: 加入收藏夹 发送给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