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模块加载中...
中国管理顾问
w
w
w
.
t
e
a
m
d
o
.
c
o
m
.
c
n

专家

顾问

经理人

白领

企业

老板

职员交流的会所

栖息的家园

新税法助长高新企业


来源: 作者:添加日期:07-12-25 09:46:10 责任编辑:



  年底,在上海外高桥(爱股,行情,资讯)保税区一家日企做执行会计的张友,变得比平日更忙碌了。

  张友所在公司处于保税区内,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简称“新税法”)实施后,公司所享受的15%优惠税率将保持不变。但张友表示,新税法对于税前扣除标准以及企业所得方面税务处理的判定规则,还是会给企业明年的财务核算带来较大影响。

  不过张友所在的企业还算是“幸运”的,因为与其相比,处于全国大大小小“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许多企业从明年1月1日起将不再享有税收优惠。

  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失税收优势

  新企业所得税法于今年3月16日正式颁布,12月11日,国务院又发布了新税法实施条例,新法和实施条例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生效。25%的所得税统一税率实施后,很多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区域内的企业,将不再享有税收优惠。

  天津塘沽海洋高新技术开发区是天津四个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之一,去年该区引资规模近50亿元,其中内、外资引资比例接近4比1。开发区办公室的有关负责人在提到新税法的实施对开发区发展的影响时表示,“影响可能非常大”,“会在利用外资方面失去优势”。

  在此前企业所得税税法中规定,相对于一般内地企业33%的所得税率,经济特区及一部分经济开发区的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可享有15%和24%的税收优惠。由于一些地方级经济开发区,欲借税收等政策的优惠来加大招商引资的资本,企业所得税可以用财政补贴的形式被退还,相当于不被征收。

  据了解,目前我国共有54个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省、市级的经济开发区近3000个,这些地区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龙头。对于经济技术开发区而言,低税率是众多外资纷至沓来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我们了解到,这些地区的企业可能将不适用过渡性政策,因此新税法实施后,这些地区的企业税率可能立刻被调整为25%。”吴嘉源表示,“但经济技术开发区已经形成了一条比较完整的产业链,其产业和技术优势依然存在。”

  高新技术企业得到“特殊待遇”

  不仅仅是这些地区的发展策略将被改变,许多企业的发展策略也将因新税法而调整。

  “在新税法中,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税率统一为25%,但是对于内资企业而言,此次税负的下降绝不仅仅是8个百分点,税前扣除标准的放宽,使得应纳税所得额(税基)将有大幅度降低。”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张斌表示,更为重要的是新税法加大了对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环保企业等行业的扶植力度。

  据了解,在新税法中,高新技术企业不仅可以享受15%的税率,而且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都可以按150%加计扣除。同时为了扶植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对于投资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投公司也有税收方面的优惠。

  “对企业来说,高新技术企业15%的税率,相对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25%的税率,有着很大的吸引力”,吴嘉源说,很多企业都希望能够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但据吴嘉源了解,由于国家在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为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这种拥有并没有明确是经济上的拥有还是法律意义上的拥有,一些外国投资者对知识产权法律所有权是否要留在中国,还存在疑虑。

  三星天津总部的一个财务人员告诉记者,目前三星已经向税务部门提出了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申请,所以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对三星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

  国内资本“返程投资”将减少

  “此前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股息)和外籍个人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分得的股息、红利,免征所得税,但新税法中将这些所得的税率规定为10%。”张友表示,“所以我们会在股息、红利的分配上,有一定的考虑。”

  不仅仅是张友所在的公司有这样的考虑,德勤中国华北区税务主管合伙人吴嘉源表示,“新税法在所得税率、税收优惠、股利预提税以及海外所得课税等各个方面,都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鉴于外企留存的税后利润不再免征所得税,无论是内资还是外资企业,都必须重新审视下一年的发展策略与经营计划。”

  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张斌表示,新税法的目的是在各个目标之间寻求平衡,实施条例很好地延续了这一精神。

  同时,随着外商投资企业独享税收优惠待遇的取消,以及对股息、红利预提所得税的开征和居民纳税人概念的引入,国内资本借道海外的“返程投资”现象将有所减少。

  本报记者 孟斯硕

  ■ 专家观点

  “新税法还涵盖了一系列对中国而言属于较新的国际税收理念,从此次税法修改方向来看,国家希望先将这些概念引进来,通过进一步的实践来慢慢完善和修正它。”吴嘉源表示。

  比如在实施细则中引入“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定义,要求转让定价时要准备的“同期资料”涉及与关联业务往来有关的价格、费用的制定标准、计算方法和说明等。同时实施条例规定的受控外国公司规则借鉴了美国的相关规定。

  尽管实施条例的制定已经过漫长的过程,但参与制定的行政主管机关对若干重要事项可能仍存有争议。可以预期未来将会有相关的指导性文件陆续公布。

  吴嘉源认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在实施条例中的概念并不是很清晰,可能会引起比较大的反响,比如“红筹股”回归问题,所以有关税务部门也正在研究制定更为细致的实施条例。

  张友告诉记者,目前实施条例中的很多东西都不够明朗,会给企业决策带来不确定性,譬如公司要新设立企业,税收方面该如何筹划等等。但是公司发展的主步调是确定的,对于新税法的反映更多的将是小步微调。
  

上一篇:
下一篇: 加入收藏夹 发送给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