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模块加载中...
中国管理顾问
w
w
w
.
t
e
a
m
d
o
.
c
o
m
.
c
n

专家

顾问

经理人

白领

企业

老板

职员交流的会所

栖息的家园

京石高速收费惹官司 贷款还清继续收费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添加日期:07-07-24 22:24:39 责任编辑:



  本报讯(通讯员 曹静)市民赵先生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返还京石高速公路道路通行费5元。记者今天了解到,丰台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赵先生介绍说,他于2007年7月9日到京西办事,途经京石高速公路,在杜家坎出口出站,交纳了5元的道路通行费,同时得到发票一张,上面印有“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发票专用章”字样。   

  后来赵先生通过媒体了解到,京石高速公路作为收费还贷的公路,已经通过收取通行费还清了贷款,并且有数亿元盈余。赵先生认为,根据规定,京石高速不应该收取车辆通行费。所以,他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退还自己高速通行费5元。   

  此外,赵先生还了解到,“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这个法人单位已经在2007年4月变更为“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已经不存在。根据相关规定,使用原企业名称的发票就是过期失效的收费票据,所以不应该收取5元通行费。
  

上一篇:
下一篇: 加入收藏夹 发送给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