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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手机漫游费成功限价的启示


来源: 作者:添加日期:07-10-12 13:57:03 责任编辑:


    最近实施的欧盟手机漫游费限价规定使消费者获益匪浅,境内漫游话费下降幅度最高达六成。报告指出,截至8月30日,约2亿欧盟手机用户享受到了更低的手机漫游资费。据欧盟委员会估计,这一数字到9月底有望再翻一番,扩大到4亿用户。


  欧盟之所以能把手机资费降低到合理水平,让消费者受益,主要在于动用了"立法"这个制胜法宝。

  早在2000年,欧盟反垄断监管部门就已开始调查欧洲手机漫游费问题,并对德国和英国的运营商提出了滥用垄断地位指控。2004年底,欧盟联合其成员国电信主管机构全面展开调查,并于去年5月作出了"手机漫游费过高、缺乏正当性"的结论。此后屡次发出警告,要求运营商降低漫游费,否则将立法干预。对此,欧洲运营商与通信行业协会微词不断,有几家运营商则进行了"姿态性"降价。由于降价并未形成规模与幅度效应,欧洲手机漫游平均零售收费仍是"批发价格"(运营商彼此提供国际漫游服务的价格)的五倍多,欧盟执委会最终掷出了立法"大棒",才逐渐平息了这场手机漫游风波。从目前情况看,限价方案执行得比较顺利,有的手机运营商在欧盟规定的期限到来前就已经主动降价,甚至收费低于欧盟的最高限价。

  的确,欧盟强行用立法方式干预的做法,让已习惯"市场主导"的国人大开眼界。反观国内,我们的手机漫游收费何日走向正轨,依旧没有明晰时间表。尽管在今年5月份,在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发改委的主导下,对漫游费上限进行评估,但手机漫游费能否降到合理水平,仍充满较大的变数。

  我觉得,公众的质疑和担忧是有道理的,从程序上来看,此次漫游费上限评估由国家发改委和信息产业部操作,此外,还有对普通用户的民意调查。可以想象,这种仅由监管主导的评估模式,近乎是"自己评估自己",谁能保障其评估的公平和中立性呢?与此同时,即便普通客户提出了合理化建议,谁又能保证评估单位积极采纳呢?

  因此,笔者以为,要想使国内漫游费早日步入正常轨道,一方面,要大胆借鉴欧盟经验。不妨也通过立法控制的方式,给国内各通信运营商几个月降低漫游费的"自律期",否则,将推出强制限价措施。另一方面,对于事关公众切身利益的漫游通话费上限评估,不能仅由监管部门独自关起门来搞,而应扩大评估成员的范围,不妨建立"政府职能部门+专家学者+中介机构"的主体评估模式,其成员还应包括消费者代表、相关移动通迅企业以及代表消费利益的机构等,惟有让利益相关方做到充分博弈,才能保证漫游通话费上限评估的客观公正。否则,消费者的经济利益仍然会被既得利益者所"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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